2026年版能效标识产品目录重磅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对目前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37类产品的产品目录进行了系统性整合;同时对道路照明、冰箱、投影机、太阳能、吸油烟机、洗衣机、室内照明等7类产品的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
一、主要修订内容:
此次新版《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发布,一个重要背景是为了配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提高能效标准,一方面为“以旧换新”政策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推动市场“用高效淘汰低效”,这与政策的激励方向是一致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2026年版的发布——
不是新一轮的产品目录扩容(是"新增XX类产品");
不是对所有产品的全面修订(只是7类);
不是突然提高能效门槛(是有两年过渡期的渐进调整)。
1、梳理形成统一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
2026年版《目录》将此前分批发布的产品目录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形成统一版本。
这意味着之前所有批次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第十六批、第十七批等)统一纳入2026年版,不再分散引用。
《通知》同时废止了此前发布的多份文件,避免“多版本并行”造成的混乱。废止后,2026年版成为唯一有效的版本。
废止一:2016年第14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中的5项实施规则: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投影机、吸油烟机、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
废止二:发改环资规〔2020〕640号(第十五批通知)中的2项实施规则: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室内照明用LED产品(修订版)。
废止三:发改环资规〔2025〕45号(第十七批通知)中的1项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修订版)。
2、修订7类产品的实施规则
2026年版《目录》对以下7类产品的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并预留了两年过渡期:在实施日期前已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两年再加施新版能效标识。
二、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6〕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35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相关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并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6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6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7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8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1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11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电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7年4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9年4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7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7年9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9年9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640号)中《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5〕45号)中《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目录及实施规则.pdf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604/P020260430353381580470.pdf
《通知》官网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604/t20260430_1404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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