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生效!欧盟全面禁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双酚A
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BPA禁令(EU) 2024/3190,该要求进一步修订塑料法规(EU) No 10/2011,同时废除(EU) 2018/213。该禁令将于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欧盟及成员国地区对双酚A使用的全面禁止,影响范围较大,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醒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准备!
食品接触材料相关产品的双酚A的限制发展历程:
2007年,EFSA首次发布双酚A风险评估,TDI(每日可耐受摄入量)为0.05 mg/kgbw/d;
2011年,欧盟禁止在制造聚碳酸酯婴儿奶瓶时使用双酚A;
2015年,EFSA发布对BPA的科学评估意见TD1: 4 ug/kg bw/d;
2018年,欧盟禁止在装有婴儿和3岁以下儿童食品的塑料瓶和包装中使用双酚A;
2023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议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双酚A;
2024年6月,欧盟成员国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双酚A禁令;
2024年12月,欧盟委员会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双酚A禁令;
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BPA禁令(EU) 2024/3190,该要求进一步修订塑料法规(EU) No 10/2011,同时废除(EU) 2018/213。
双酚A的禁用要求:
双酚A(Bisphenol A,简称BPA,CAS No. 80-05-7),已被确认有多种危险特性,如生殖毒性特性、儿童损害效应、激素样效应等。根据2023年4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双酚A的最新科学意见,在饮食中接触双酚A是不安全的,且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为0.2 ng/kg体重,这比2015年的评估意见降低了20,000倍。基于EFSA的评估意见,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双酚A的禁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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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用黏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以及清漆和涂层的制造中使用双酚A及其盐类,并禁止将使用双酚A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投放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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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除BPA外其他双酚或双酚衍生物用于FCM的制造和销售,除非获得授权,且不得残留BPA。
BPA的特定豁免:
材料类型 |
特定应用 |
其他限制 |
清漆和涂层 |
用作生产液态环氧树脂的单体或起始物质,适用于容量大于1000升的自承式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 |
不能迁移到食品中。最终与食品接触的物品应在首次与食品接触前进行清洁和冲洗。 |
塑料 |
用作制造聚砜过滤膜组件的单体或起始物质。 |
修订(EU) No 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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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6条“未纳入欧盟清单物质的豁免”中,新增以下内容:作为对第5条的部分豁免,"双酚A "或"BPA"(CAS:80-05-7)和提案定义的其他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只能用于制造符合提案规定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附录II豁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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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EU) No 10/2011附录I表1中,第151号物质BPA和第154号物质BPS(CAS:80-09-1)的条目。
过渡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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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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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FCM制品可继续销售至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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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特殊产品,可继续销售至202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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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保存蔬菜或水果,不包括理事会指令2001/112/EC附件I中定义的产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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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853/2004号所定义的水产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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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金属外表面涂上使用双酚A制造的清漆或涂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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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复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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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性FCM制品可首次投放市场至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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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使用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如符合本条例生效之日前适用的规则,可首次投放市场,直至202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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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上两种情况首次投放市场的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最迟可在市场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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