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欧盟RoHS铅相关豁免条款修订草案发布
2025年1月6日,欧盟向WTO TBT委员会提交了三项通知G/TBT/N/EU/1102、G/TBT/N/EU/1103、G/TBT/N/EU/1104,将对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中部分到期的豁免条款进行延期或更新,涉及6(a), 6(a)-I, 6(b), 6(b)-I, 6(b)-II, 6(c)和7(a), 7(c)-I, 7(c)-II等钢合金、铝合金、铜合金、高温熔融焊料、电气电子元件玻璃陶瓷中的铅条款豁免。修订草案自发布之日起进入60天的征求意见期,并计划于2025年3月通过。详细信息见下。
1. G/TBT/N/EU/1104:
关于钢合金、铝合金和铜合金的第6(a), 6(a)-I, 6(b), 6(b)-I, 6(b)-II和6(c)豁免条款被以下内容替代:
条款 |
豁免内容 |
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
6(a)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加工目的的钢和镀锌钢中铅含量最高为0.35%(质量比) |
截至授权指令生效后12个月。 |
6(a)-I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加工目的的钢中铅含量最高为0.35%(质量比)* |
所有类别,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
6(a)-II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部件中铅含量最高为0.2%(质量比)* |
所有类别,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
6(b)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铝中铅含量最高为0.4%(质量比) |
截至授权指令生效后12个月。 |
6(b)-I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铝中铅含量最高为0.4%(质量比),前提是该合金元素来自回收的含铅铝废料* |
第1-7类、第10类,截止授权指令生效后12个月。 第9类工业监控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2026年12月31日。 |
6(b)-II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加工目的的铝中铅含量最高为0.4%(质量比)* |
第1-7类、第10类,截止授权指令生效后18个月。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至2026年12月31日。* |
6(b)-III |
铅作为合金元素,用于铝铸造合金中铅含量最高为0.3%(质量比),前提是该合金元素来自回收的含铅铝废料* |
第1-8类、第9类(工业监控和控制仪器除外)和第10类,截至2026年12月31日。 |
6(c) |
铅含量最高为4%(质量比)的铜合金*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 |
*该豁免不适用于供应给公众的电子电气设备(EEE),如果该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然而,如果以下条件都能得到证明,则该豁免适用:
‐ 此类电子电气设备或任何可接触部件(无论有无涂层)的铅释放率不超过每小时0.05μg/cm2(相当于0.05μg/g/h),
‐ 对于涂层物品,涂层足以确保在电子电气设备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至少两年内释放率不超过该值。
在本脚注的定义中,如果电子电气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的某一维度小于125px,或具有可拆卸或突出部分达到该尺寸,则视为该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
2. G/TBT/N/EU/1102:
关于高熔点焊料的第7(a)条豁免条款被以下内容替代:
条款 |
豁免内容 |
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
7(a) |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即含铅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6年12月31日。 |
7(a)-I |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即含铅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用于半导体封装中的内部互连,以附着芯片或其他组件,以及与芯片一起使用的组件,适用于稳态或瞬态/脉冲电流为0.1A或更大,或阻断电压超过10V,或芯片边缘尺寸大于0.3mm x 0.3mm的情况。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a)-II |
高熔点焊料(即铅含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中的铅,用于电气和电子元件中芯片粘接的整体(即内部和外部)连接,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固化/烧结芯片粘接材料的热导率>35W/(m*K), - 固化/烧结芯片粘接材料的电导率>4.7ms/m, - 固相线熔化温度高于260°C。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a)-III |
制造元件时,高熔点焊料(即铅含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中的铅,用于制造元件的第一级焊点(内部或整体连接-即内部和外部),以便随后使用次级焊料将电子元件安装到子组件(即模块、子电路板、基板或点对点焊接)上时不会使第一级焊料回流。本子条目不包括芯片连接应用和密封。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a)-IV |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即铅含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用于将元器件连接到印刷电路板或引线框架的二级焊点: - 用于连接陶瓷球栅阵列(BGA)的焊球, - 高温塑料包覆成型件(>220°C)中的铅。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a)-V |
高熔点焊料(即铅含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中的铅,作为以下部件之间的密封材料: - 陶瓷封装或插头与金属外壳之间, - 元件端子与内部子部件之间。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a)-VI |
高熔点型焊料(即含铅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中的铅,用于在红外加热白炽反射灯、高强度放电灯或烤箱灯中建立灯组件之间的电气连接。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a)-VII |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即铅含量为85%或以上的铅基合金),用于峰值工作温度超过200°C的音频传感器。 |
适用于所有类别(本附件第24条涵盖的申请除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3. G/TBT/N/EU/1103:
1) 关于电气和电子元件中玻璃陶瓷的第7(c)-I和 7(c)-II条豁免条款由以下内容替代:
条款 |
豁免内容 |
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
7(c)-I |
电气和电子元件中含有铅的玻璃或陶瓷(电容器中的介电陶瓷除外)(例如压电设备)或玻璃或陶瓷基体化合物 |
适用于所有类别,截至2026年12月31日。 |
7(c)-II |
额定电压为125VAC或250VDC或更高的电容器中介电陶瓷中的铅,第7(c)-I或7(c)-IV条涵盖的应用除外 |
适用于所有类别,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2) 新增以下第7(c)-V条和第7(c)-VI条:
条款 |
豁免内容 |
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
7(c)-V |
电气和电子元件,在玻璃或玻璃基质化合物中含有铅,可实现以下任一功能: - 用于高压二极管玻璃珠和基于铅锌硼酸盐或铅硅硼酸盐玻璃体的晶圆玻璃层的保护和电绝缘; - 用于陶瓷、金属和/或玻璃部件之间的密封; - 用于工艺参数窗口内<500°C的粘合目的,粘度为1013.3dPas(“玻璃化转变温度”); - 用作电阻材料(如墨水),电阻率范围为1欧姆/平方至1兆欧姆/平方,不包括微调电位器; - 用于微通道板(MCP)、通道电子倍增器(CEM)和电阻玻璃产品(RGP)的化学改性玻璃表面。 |
适用于所有类别,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7(c)-VI |
电气和电子元件中含有满足以下任何功能的陶瓷中的铅(不包括本附件第7(c)-II、7(c)-III和7(c)-IV条以及附件IV第14条所涵盖的项目): - 用于压电锆钛酸铅(PZT)陶瓷; - 用于提供具有正温度系数(PTC)的陶瓷。 |
适用于所有类别,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沃特建议/SUGGESTION:
产品合规性与豁免条款的有效性密切相关,沃特建议相关电子电器产品企业需持续关注欧盟RoHS最终修订案的发布,以确保出欧产品的RoHS合规。
相关链接: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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