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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电池再生材料含量计算与验证方法草案,电池厂迎质量平衡大考!

2026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补充〈欧盟电池法规〉并制定特定电池中再生钴、镍、锂和铅含量计算与验证方法及相关文件格式的授权法规草案》(Ares(2026)7823470)(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是《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第8条的重要配套立法,明确了再生钴、锂、镍和铅含量的计算边界、工厂级质量平衡方法、供应链追溯要求、公告机构验证程序和统一文件格式。

 

一、最低再生材料含量要求

欧盟新电池法规首次在全球范围内提出了电池最低再生材料(钴Co、锂Li、镍Ni、铅Pb)的使用比例要求,旨在降低战略性原材料对进口矿产的依赖,推动动力电池产业向循环经济转型。根据法规要求,相关电池需分阶段履行披露义务,并满足最低再生材料含量要求。

 

  1. 适用对象与生效时间

  • 2031年8月18日起:适用于工业电池(容量 > 2kWh,但仅采用外部储能的工业电池除外)、EV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SLI电池(启动、照明、点火用电池)。

  • 2036年8月18日起:适用范围扩大,新增适用于LMT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如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池),且部分材料比例提升。

  • 2028年8月18日或本次授权法规生效24个月后(以较晚者为准):相关电池需开始履行再生材料含量披露义务。

    注:2028年的含量披露义务适用于上述工业电池、EV电池和SLI电池;2033年8月18日起,相关要求扩大至LMT电池。

     

  1. 具体比例目标

  • 2031年目标:Co ≥ 16%,Li ≥ 6%,Ni ≥ 6%,Pb ≥ 85%

  • 2036年目标:Co ≥ 26%,Li ≥ 12%,Ni ≥ 15%,Pb ≥ 85%

    注:2031年的最低含量要求适用于上述工业电池、EV电池和SLI电池;2036年8月18日起,相关要求扩大至LMT电池。

     

    二、含量计算与核算方法

    由于锂、镍、钴、铅的供应链具有高度全球化、生产过程连续化、回收材料来源复杂的特点,要求每一块电池都能够物理追溯回收来源,并不现实。因此欧盟倾向于更加符合工业实际的质量平衡(Mass Balance)体系。

     

    草案采用“工厂级质量平衡”计算方法,以制造工厂为核算边界,在一个完整年度内,工厂持续记录原生材料采购量、回收材料采购量、库存变化、生产损耗和最终产品输出量,并在该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回收含量比例。

     

    区别于逐块追溯的传统思路,该方法无需计算每一块电池中实际加入了多少回收材料,而是在工厂层面建立年度质量平衡体系,从而最大程度地兼顾产业竞争力、环境效益、可验证性和企业实施成本。

     

  1. 核算边界与对象

    计算对象:钴、锂、镍:计算活性材料中的金属质量;

    铅:计算整个电池中的铅来源比例。

    统计单位:制造工厂。

    例如,同一家企业在中国、德国和匈牙利的工厂,需要分别建立回收含量计算体系,分别进行年度统计和声明。而非按集团或企业整体统计。

    统计周期:一个完整年度。

    例如,一家正极材料工厂全年采购100吨回收镍和900吨原生镍,共计生产1000吨含镍正极材料,则全年镍回收含量比例可计算为10%。未来,该工厂所生产的对应电池型号即可按照这一年度平均值进行回收含量声明,而无需证明每一块电池都恰好含有10%的回收镍。

     

  2. 欧盟境内回收修正系数(1.3倍系数)

    此外,为保障本土电池产业链的韧性与安全,符合条件的欧盟本土回收的钴、锂、镍,可以在过渡期内(截至2036年12月31日)获得30%的额外计算权重。适用该系数应满足以下条件:

  • 再生设施设立并运行于欧盟境内;

  • 如再生分多个步骤完成,全部再生步骤均应在欧盟境内进行;

  • 仅在欧盟进行拆解、破碎等预处理,而将后续湿法或火法冶炼放在第三国的,不适用该系数;

  • 同一材料只能适用一次;

  • 1.3仅作用于实际再生材料部分;

  • 修正后的再生含量最高按100%计算。

     

    三、追溯与验证要求

    草案的出台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未来欧盟审核的是企业是否建立了一套可信、完整、可追溯的数据管理体系,而不是简单检测某块电池中的金属组成。企业需要将废料来源、材料投入、加工损失、产品产出与具体电池型号建立对应关系,形成连续、可追溯和可验证的供应链数据及技术文件。

     

  1. 可追溯体系:

    电池制造商应建立覆盖供应链的可追溯体系,从废料进入再生设施开始,逐级记录材料标识、收发数量、元素质量、再生含量、交易日期、供应商或客户信息、合同安排以及是否来源于欧盟境内再生等数据。

     

  2. 数字化管理:

    相关数据应通过数字化工具管理,并能够覆盖工厂全部投入物、库存和产出物。连续核算周期的数字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

     

  3. 报告编制:

    电池制造商应按照草案规定的统一表格编制“再生含量研究报告(recycled content study)”,记录制造工厂、电池型号、核算周期、投入与产出数据以及最终计算结果,并将其纳入电池技术文件。必要时,公告机构可以向产业链相关环节调取信息。

     

    公告机构将通过核查上述计算方法、物料流数据、供应链追溯记录和证明文件,验证再生材料含量。核查重点包括:

  • 投入、库存、损失和产出数据是否对应;

  • 是否存在重复计算;

  • 相邻供应链环节的数据是否一致;

  • 合同安排及定向分配是否符合要求;

  • 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并按期保存。

     

    四、结语

    随着草案的出台,未来欧盟电池回收含量管理将全面进入“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时代。对于中国电池企业而言,未来需要提升的不仅是回收利用能力,更是贯穿整个供应链的数据治理和国际合规能力。企业需尽快建立覆盖采购、生产、库存、损耗和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平衡体系,实现工厂级年度回收材料统计,并确保ERP、MES等系统能够支持完整的数据留存和第三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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