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合规倒计时!欧盟发布PPWR实施指南与问答
2026年3月30日,欧盟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 (EU) 2025/40)的指南草案及常见问题解答。该指南草案重点解读了有害物质管控、可回收性实施、统一标签等核心要求,进一步明确法规自2026年8月12日正式实施后的执行标准。
一、关于食品接触包装PFAS管控的相关说明:
1. 合规判定:
指南草案建议采用“总氟定量检测 -> 区分有机氟/无机氟 -> 总可氧化前驱体(TOP)分析”三步法进行合规判断:
(1) TF定量检测:总氟含量低于50mg/kg可视为符合要求;
(2) 有机氟鉴别:总氟含量高于50mg/kg时,采用热裂解GC/MS 等方法,判定氟为有机氟(PFAS)还是无机氟;若有机氟含量低于50mg/kg,则样品仍可判定为符合要求;
(3) TOP分析:采用总可氧化前驱体(TOP)分析方法对样品进行直接测定,以核查是否符合25µg/kg及250µg/kg的浓度限值要求。
委员会指出,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满足总氟要求的样品均可同时符合PFAS限值要求,同时欧盟也正在推动制定统一的PFAS检测方案。
2. 管控范围:
PFAS管控不区分有意添加或无意存在,统一适用相同限值。此外,欧盟暂无计划发布具体受限PFAS清单,目前管控覆盖所有符合定义的PFAS。
3. 生效与过渡:
指南草案明确,2026年8月12日前投放市场的包装可继续销售且无需召回;自2026年8月12日起投放市场的食品接触包装须符合PFAS限值。“投放市场”以所有权或占有权转移为准,进口包装以海关办结自由流通手续为准。
二、关于关注物质(SoC)的相关安排:
欧盟委员会计划在2033年前完成专项评估,审查现行规则是否有效降低包装中关注物质水平,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增设浓度限值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包装可回收性的分步实施安排:
根据法规条款,自2026年8月12日起,投放市场的所有包装均应满足可回收基本要求。在2030年1月1日之前,制造商仅需遵守PPWD及相关统一标准EN 13430:2004中的可回收性要求,之后执行欧盟发布的实施法案要求。
四、关于统一包装标签的相关说明:
指南草案提出,欧盟统一包装料成分信息标签实施后,成员国不得在统一标签旁保留本国的标签,以维护单一市场秩序,避免消费者混淆,降低企业跨境合规成本。
沃特建议:
建议企业结合指南草案及官方答疑,尽早开展PPWR相关合规准备,重点关注PFAS、可回收性等核心要求,并同步跟踪后续细则进展。需要指出的是,PPWR更多配套实施细则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发布,具体合规要求仍以欧盟最终正式发布的法规及配套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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