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POPs法规新增第31项物质UV-328的管控
2025年7月15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法规(EU) 2025/843:修订(EU) 2019/1021条例附件I的A部分,新增对UV-328的管控要求。条例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即2025年8月4日生效,至此欧盟POPs禁用物质由30项正式升级至31项。
关于新增UV-328的管控要求如下:
物质名称 |
CAS No |
EC No |
中间用途及其他特定豁免 |
2-(2H-苯并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UV-328) |
25973- 55-1 |
247-384-8 |
1.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的UV-328浓度等于或低于以下情况: (a)100 mg/kg (0.01%重量比), 从2025年8月4日起 (b)10 mg/kg (0.001%重量比), 从2027年8月4日起 (c)1 mg/kg (0.0001%重量比), 从2029年8月4日起 2.作为例外,下列情形中含有UV-328的物品可被投放市场和使用: (a)用于陆地机动车辆中,允许至2030年8月4日; (b)用于陆地机动车辆、工程机械,轨道运输车辆的工业涂料,以及大型钢结构的重型涂料,允许至2030年8月4日; (c)用于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允许至2030年8月4日; (d)用于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允许至2030年8月4日; (e)用于相纸中,允许至2030年8月4日; (f)用于民用和军用飞机,允许至2030年8月4日; (g)以下设备的备用零部件,若其在生产时原本已使用UV-328,则允许使用至其使用寿命结束或至2043年12月31日,以较早日期为准:(i)陆地机动车辆; (ii)用于农业、林业和建筑的固定式工业机械; (iii)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的液晶显示设备,医疗设备除外; (h)以下设备的备用零部件,若其在生产时原本已使用UV-328,则允许使用至其使用寿命结束:(i)符合(EU)2017/745法规和(EU)2017/746法规范围内的设备中的液晶显示器; (ii)用于分析、测量、控制、测试、生产和检验的液晶显示设备; (i)若UV-328最初用于其生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的备用零部件,允许至2030年12月31日。 3.在第2款(a)至(i)项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日之前或当日,已在欧盟境内使用的含UV-328物品,可继续使用。 |
沃特提醒:
UV-328是一种酚醛苯并三唑,用作紫外线吸收剂,保护物品表面免受紫外线/阳光下的变色和降解,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常用于表面涂层、塑料及油墨添加剂以及个人护理产品中;也被用作紫外线稳定剂,用于塑料收缩膜、户外家具和透明涂层汽车饰面中;同时在建筑材料、填料、表面处理、粘合剂、油漆、印刷油墨、消费香料、织物/纺织/皮革产品和惰性杀虫剂,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等各类树脂中均有应用。建议有涉及UV-328相关应用领域的企业应及时关注法规更新动态并积极应对,做好相关风险物料的排查和测试确认,加强供应链的质量管控,以确保产品能够安全的进入欧洲市场流通。
法规原文链接: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OJ:L_202500843
- 下一篇:快讯!欧盟发布POPs中关于PFOA的修订法规
-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