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SDS报告依据标准GB 30000.1-2024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面替代《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此次修订是自1992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二次重大更新,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八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保持一致。
与GB 13690-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新标准GB 30000.1-2024的主要技术变化概括如下:
1. 调整适用范围:
明确新标准不适用于有意摄入的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残留杀虫剂等,但如果工人有可能接触到或在运输过程中有潜在接触的可能,则仍需遵循新标准的规定。
2. 更新术语和定义:
删除“化学名称”等4项术语和定义,增加“合金”等64项术语和定义(见附录A,2009年版的第3章)。
3. 增加危害分类:
增加物理危险中退敏爆炸物类别(见4.1.1)。
4. 精简附录内容:
· 删除资料性附录A“防范说明示例”(见2009年版的附录A);
· 增加资料性附录A“GHS中规定的定义和缩略语”(见附录A);
· 删除资料性附录B“防护措施象形图”(见2009年版的附录B);
· 删除资料性附录C“GHS标签样例”(见2009年版的附录C);
· 删除资料性附录D“安全数据单最低限度的信息”(见2009年版的附录D)。
5. 化学品安全标签:
· 完善危险说明编码和防范说明编码等说明,在编制“一书一签”时,对于编码是否强制要求给出了依据;
· 增加“危险说明分配的先后顺序”说明,对于水生危害、皮肤腐蚀和眼损伤等危险性说明的选择给出了依据;
· 增加小型包装的标签要求;
· 更新触觉警告的技术规范为“GB/T 35929”。
6. 调整个别临界值/浓度限值的要求:
比如新增“吸入危害类别1 ≥ 1.0%”、“吸入危害类别2 ≥ 1.0%”;呼吸道致敏/皮肤致敏的临界值/浓度极限值从“≥ 1.0%”调整为“≥ 0.1%”。
沃特建议:
新标准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与国际标准的进一步接轨。沃特提醒相关企业需关注新标准要求,完成对相关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SDS的更新工作,确保符合最新要求。
GB 30000.1-2024标准原文链接: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C008AEDBFD9A16F3C5BEB671C20618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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