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对这类食品运输实施许可管理
2025年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3月18日。
修订背景: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液态类食品(如食用油、乳制品、酒类等)在散装运输过程中易受污染,成为风险高发环节。此次修订是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重要举措,旨在填补运输环节的监管空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此外,修订草案还回应了社会对网购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的关切,强化了风险监测、追溯体系和法律责任,体现了“社会共治”的治理思路。
通知全文: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行为,防范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总局拟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3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x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