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沃特检验集团有限公司

You are here: Home > 新闻快讯 > 法规更新

沙特照明产品能效要求2021版修订

沙特照明产品能效要求2021版修订,2022221日强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PART I: SASO 2870-2018 A1:2021 光源

 

1. 删除部分参考标准(不影响测试)

 

 

2. 能效要求增加(实际注册一直可以这样操作,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增加:注册时允许在SLS系统中仅色温不同、产品技术指标相同的型号使用相同检测报告。

 

3. 豁免产品标记要求更新(实际注册一直有要求,只是原标准里面没有体现)

对于特殊用途的灯,需要在包装上体现:商标、型号名、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光通量、额定色温、原产地、用途。

 

4. 铭牌标记更改(无影响)

标称功率Nominal power更改为额定功率Rated power (Watt)

 

5. 包装要求增加(实际注册一直有要求,只是原标准里面没有体现)

增加:额定功率因素,额定显指。

 

6. 标签设计增加(实际注册一直是这样,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增加:如果包装尺寸小于宽43mm45mm允许将能效标签缩小放在包装上,另外注册完成后,将有个独立的二维码,需将二维码印在包装上。

 

PART II: SASO 2902-2018 A1:2021 光源(不在2870里面)、灯具、单独驱动

 

1. 删除部分参考标准(不影响测试)

 

 

2. 删除部分定义(影响造成装饰灯具不能被豁免注册)

删除:装饰灯具的定义;装饰吊灯的定义。

 

3. 豁免产品标记要求更新(实际注册一直有要求,只是原标准里面没有体

对于特殊用途的灯,需要在包装上体现:

商标、型号名、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光通量、额定色温、原产地、用途。

 

4. 系列Family注册要求更改(实际注册一直是这样,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用最低性能的型号申请所有型号,前提:

(1) 光通量;(要求填写)

(2) 所有型号相同产品类型;

(3) 所有型号相同制造商、原产地;

(4) 所有型号相同能效等级;

(5) 同个family产品,最小与最大光通量比不能超过100%

 

5. 豁免产品条款B.1.2更改(影响造成装饰灯具不能被豁免注册)

删除:装饰灯;

增加:不能通过参考标准进行测试的灯和灯具。

 

6. 注册时,对于非定向荧光灯(实际注册一直是这样,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增加:允许2000h的光通量维持率与存活率。

 

7. 注册时,对于非定向与定向LED照明产品(实际注册一直是这样,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增加:注册时允许提供根据IEC 62722LM-84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和存活率。如果有提供IEC62717LM-80报告,允许提供根据IEC 62722LM-842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和存活率。

 

8. 铭牌标记更改(无影响)

标称功率Nominal power更改为额定功率Rated power (Watt)

 

9. 包装要求更新(无影响)

将额定有效光通量更改为额定光通量。

 

10. 单独驱动控制装置及镇流器的包装要求增加(实际注册一直是这样,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增加:商标、型号名、原产地、额定电压及频率、额定效率、额定功率、额定功率因素和额定环境Ta及外壳Tc温度。

 

11. 单独LED驱动控制装置的效率要求更新(实际注册于2021年初已开始采用)

LED控制装置的效率最低限值根据如下公式计算:

 

 

12. 照明产品能效等级EEI要求更新(实际注册一直是这样,只是原标准没有体现)

计算出能效等级EEI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3市场抽查准则更改(有影响,如果抽检一个样品刚好不能通过,那比较倒霉)

抽查样品的数量无限制。

 

PART III: SASO 2927-2019 A1:2021 道路灯具

 

1. 条款10.3电气要求更新(减低驱动及控制装置的要求)

控制装置操作电压范围必须120-277V, 60Hz,更改为控制装置操作电压包含沙特标准电压230V, 60Hz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