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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监局明确普通化妆品添加377需按特殊用途备案注册

202112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广州市监局”)在第十五期《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中,就近期存在争议的苯乙基间苯二酚(俗称:377)成分能否用于普通化妆品备案,给出了明确答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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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广州市监局回复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批准377的使用目的为:美白肌肤,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调整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的使用目的、安全使用量等的,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申请注册、进行备案。”

 

普通化妆品配方中若以其他使用目的添加苯乙基间苯二酚,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完成注册或者备案。

 

这意味着,377明确不能用于普通化妆品备案!企业不能再用377打擦边球了!

 

企业若想继续使用,就需要把含有377的普通化妆品重新注册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并提交人体功效评价实验证明。

 

相关链接: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7944775.htm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
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第71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377的使用目的为:美白肌肤,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限量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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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号文件对于377原料使用规定

 

377在美妆产品中的合规应用,明文指向美白功效,而美白对应的则是特证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监管部门大打出手,并没有新增任何法规条款,而是把原来的法规未明确的“灰色部分”搬到了台面上而已,让商家不再“有机可趁”。并不等于“377被禁”,不等于“377有害”,不等于“加了377的普通化妆品就不能用”。

 

相关链接: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121205120001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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