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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2月8日起,食品添加剂新标正式实施!

2024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即将代替2014版GB 2760,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GB 2760-2024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新标实施意味着旧标即废止,企业在该日期后新生产的产品,必须满足2024新版标准要求,才能生产和销售!

 

修订内容一:新增营养强化剂

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新增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和相关规定。

 

修订内容二:更改了查阅方式

a) 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2014版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融合到表A.1和表A.2中,2014版标准中表A.2合并入表A.1。

b) 废除了2014版标准中先查表A.2再查表A.1和表A.3的复杂步骤。如:

 

 

 

修订内容三:修订了甜味剂的使用要求

a) 添加阿斯巴甜、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的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含苯丙氨酸)”。

b) 若食品类别中同时允许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安赛蜜,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最大使用量乘以0.64可以转换为阿斯巴甜的用量,最大使用量乘以0.44可以转换为安赛蜜的用量)。

 

 

 

 

 

修订内容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其他规定

a) 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GB 2760-2014正文4食品分类系统中,2024版调整到附录A)。下级食品类别中与上级食品类别中对于同一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规定不一致的,应遵守下级食品类别的规定。

b) 同一功能且具有数值型最大使用量(新增划线描述)的食品添加剂(仅限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修订内容五: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发生变化

a) 删除了部分罐头类食品中部分防腐剂的使用规定。

b) 删除了食醋中冰乙酸的使用规定。

c) 删除了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的使用规定。

d) 删除了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的使用规定。

e) 删除了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规定。

f) 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g) 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如:脱氢乙酸使用规定的变化

 

 

 

修订内容六:修订了部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品种和使用原则

a) 进一步明确“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应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食品加香”,如苯甲酸、氨基酸类等。

b) 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

c) 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

d) 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

e) 删除了枯茗油、葫芦巴、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和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6个香料品种。

f) 调整大茴香脑、根皮素为合成香料。

 

修订内容七:规范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品种和使用原则

a) 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

b) 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

c) 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

d) 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

e) 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

f) 规范了部分加工助剂的名称表述,如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

 

修订内容八:修订了新食品分类系统

a)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名称。

b)  增加了部分食品分类如。

c)  修改了部分食品分类名称。

d)  删除了配制酱油、配制食醋、配制酱等部分食品分类。

 

 

 

新规热议:脱氢禁用在即,食品工厂该何去何从?

脱氢乙酸钠在我国食品行业中曾被广泛应用于多种食品的防腐。面临脱氢取消之际,食品工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1. 寻找替代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批准使用的防腐剂有25种。就烘焙制品而言,当前比较常用的替代品包括丙酸及其钠盐、钙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乳酸链球菌素和ε-聚赖氨酸等。乳酸链球菌素与ε-聚赖氨酸均为微生物发酵产物,易于被人体吸收利用,也是当下热门的生物防腐剂,安全可靠。

2. 优化生产工艺

3. 加强卫生管理

4. 优化包装

5. 调整产品结构与市场策略

防腐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防止食品变质,减少食品浪费,保障食品安全。一方面,我们不能抛开剂量谈危害,食品按照“新国标”中合规使用的防腐剂都是安全的,没必要谈“腐”色变。另一方面,我们更需要警惕的是食品中防腐剂的超量添加、非法添加,当人体摄入超量或国家禁用的防腐剂时,会对身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沃特提醒:

食品企业在更换添加剂方案时,需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开展食品标签审核,以确保新的包装标签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沃特拥有丰富的检测经验、专业人才和先进设备,能快速、准确检测各类食品添加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类别

食品添加剂-常见检测项目

防腐剂

脱氢乙酸、硝酸盐、亚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丙酸钠、丙酸钙等

抗氧化剂

没食子酸丙酯(PG)、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茶多酚等

漂白剂

亚硫酸盐、二氧化硫、过氧化氢等

着色剂

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

甜味剂

糖精钠、纽甜、乙酰磺胺酸钾、环已基氨基磺酸钠、木糖醇、山梨糖醇等

保湿剂

聚磷酸盐、复合磷酸盐、1,2-丙二醇等

增稠剂

丙二醇、氯化钙等

 

此外,我们还可提供各类违禁物质(如吊白块、苏丹红等)检测、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服务等,出具有公信力的检测数据和报告,确保您的产品符合法规标准,为您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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