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中国质量中心近期对CQC12-465431-2018《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申请类别:010013。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原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适用标准由原GB 13961-2008标准修改为GB/T 13961-2008和IEC 60570:2019《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删除标准GB 19510.1-2009、GB 19510.14-2009和GB19510.3-2009;
2. 通用标准增加IEC 60598-1:2017;
3. 依据IEC 60570:2019标准要求,产品认证适用范围中由原“不提供接地(III类)、每根导体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5A,额定安全特低电压不超过25V的导轨系统,或者”修改为“不提供接地(III类)、每根导体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5A,或者”;
4. 修改3.1认证单元划分“e”条款规定,增加单元划分要求(带控制端口与不带控制端口的导轨及导轨结合器不能在一个单元);
5. 修改4.2.2试验项目及要求,增加第二段要求;
6. 变更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由“长期有效”变更为有效期10年;
7.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二、 实施要求
1、 本次修订增加电源导轨系统适用的IEC标准,原证书适用GB/T 13961-2008的变更为IEC 60570:2019标准的证书,需送样按照IEC 60570:2019补做差异,对应证书标准转换没有时间限制。
2、自2022年2月20日起,CQC开始使用修订后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新能源部联络。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