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窗口即将关闭(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月28日)。企业或者组织及个人如有建议或者意见尽快通过反馈渠道反馈相关信息。
通过新版《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控的重点在于企业原料管理、追溯体系建设、半成品管理、委托生产、严禁非法添加等关键环节。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比旧意见稿所写的“2021年1月1日”施行时间延后一年。
新版《征求意见稿》具有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
● 融入风险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理念。
● 进一步明确关键人员的资质和职责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与药品相区别,突出化妆品特色,体现风险适应性。化妆品行业属于时尚行业,产品更新与升级换代速度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对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因此,化妆品的管理模式应与药品应有所区分。
● 在软件方面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要求,以确保化妆品生产质量。
● 针对当前化妆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共线生产、半成品管理、委托生产、原料管理、非法添加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更加适应行业发展和监管需要。
● 与《检查要点》衔接,具有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借鉴施行效果较好的《检查要点》的部分条款,提升相应要点、标准的法律地位,并尽可能降低化妆品企业硬件改造的成本。
● 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具有一定前瞻性。《征求意见稿》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先进经验,如美国化妆品GMPC、欧洲ISO22716、日本化妆品监管政策、东盟化妆品指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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