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残新国标即将实施,81种新增农药需谨慎使用
2021年3月3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该标准将于9月3日正式实施,代替GB 2763-2019。
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开展农药安全性评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评判依据,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公民身体健康、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农药残留是消费者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我们应正视农药残留的客观存在,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管理其危害风险。
新标准的四大特点:
1. 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
农药品种达564个,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新增农药品种81个。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突破1万项,达10092项,覆盖13大类农产品。新增限量标准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6项和611项,分别占新标准新增限量总数的32.0%和24.4%;食品组限量1453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48.68%,市场监测覆盖面更宽。
2. 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监管更加严格
新标准重点突出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监管,按照检测方法进行准确定性和定量测定的最低水平来设定限量。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规定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修订了胺苯磺隆等16种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实现了12类植物源性农产品的全覆盖。
3. 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的限量标准显著增加
新标准结合实际生产用药需求,多措并举推动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和标准制定。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制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新增阿维菌素等67种农药在人参、杨梅、枸杞等特色小宗作物上589项限量。
4. 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加快完善
2021版对同一农药、同类基质推荐了多个检测方法,并指出可以在配套检测方法中选择满足检测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这明确了检测机构应针对农药(含代谢物)和基质从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中确认并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
同时,规范性引用文件部分提到“在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3200系列同样适用于相应参数的检测”,是指在GB 2763-2021之后发布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GB 23200系列,即使在GB 2763-2021文本中未列出,也可以作为相应农药和食品的配套检测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建立配套检测方法的动态机制,仅适用于GB 23200系列方法标准。该项说明明确了衔接机制,提高了新制定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时效性。
如何有效执行新标准?
对于农业生产者,在新标准实施后,应注意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因新标准的农药品种增加81种,农业生产者应重点注意新增农药限量要求,在用药选择上,应按照新标准要求,科学选药。此外,新标准中有很多农药品种的限量值降低,生产者在用药时,应严控用药量,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