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欧盟光源及控制器产品相关的ERP及光源能效标签指令修订
2021年2月26日, 欧盟官方公告(Official Journal)上发布了第341、340号指令,分别对法规(EU) 2019/2020“关于光源和单独控制齿轮的生态设计要求”,及法规(EU) 2019/2015“关于光源能效标签的要求”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EU) 2021/341 欧盟光源及独立控制器能效生态设计(ERP)指令修订
1、修订包含产品的定义
2、修订宣称值的定义
3、修订附录Ⅱ(生态设计要求) LED和OLED主电压光源的频闪效应:
修订前 |
修订后 |
满载时SVM≤0.4(除了光通量用途大于4klm的HID和用于户外应用、工业应用或其他照明标准允许CRI<80的应用的光源)。 |
满载时SVM≤0.9(除了光通量用途大于4klm的HID和用于户外应用、工业应用或其他照明标准允许CRI<80的应用的光源); 2024年9月1日起,满载时SVM≤0.4(除了光通量用途大于4klm的HID和用于户外应用、工业应用或其他照明标准允许CRI<80的应用的光源)。 |
4、修订附录Ⅲ(豁免的光源和单独(separate)控制器产品),包括:
(1) 修订“1.(c) 放射性和核医学设施”;
(2) 修订“3.(s) 工业或专业电加热设备的光源”;
(3) 修订“3.(w) 场景和舞台照明;
(4) 新增“3.(x) 红外加热的白炽定向光源”;
(5) 新增第5点。
5、修订附录Ⅳ(市场监督验证程序) 短期闪烁指数PstLM和频闪效应SVM的验证公差。
二、(EU) 2021/340 欧盟光源能效标签(EL)指令修订
1、修订附录Ⅲ(标签使用),包括:
(1) 标签样式:标准尺寸从原先“至少36mm x 75mm”替换为“至少36mm x 72mm”。
(2) 新能效标签中要求的内容:
(Ⅰ) 供应商名或者商标;
(Ⅱ) 供应商型号;
(Ⅲ) 能效等级从A到G;
(Ⅳ) 电能损耗=开机模式功率,1000小时耗电量;
(Ⅴ) QR二维码;
(Ⅵ) 产品符合Annex II的能效等级;
(Ⅶ) 法规号‘2019/2015’.
2、修订附录Ⅴ(产品资料),产品信息表格新增“光源灯头或电气接口类型”。
3、修订附录Ⅵ(技术文档),包括:
(1) 在1(e)中,新增部分内容。
(2) 新增第2点:第1点中列出的要素还应构成供方应输入数据库的技术文档的强制性特定部分。((EU) 2017/1369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