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OEHHA发布关于聚碳酸酯眼镜的双酚A安全使用决议
近日,加州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发布聚碳酸酯眼镜双酚A安全使用决议(Safe Use Determination, SUD),以针对TVC会员企业制造、分销或销售的材料为聚碳酸酯的处方眼镜和太阳眼镜、非处方(OTC)老花眼镜、非处方太阳眼镜和安全眼镜。同时,规定了聚碳酸酯眼镜中4个部位可萃取双酚A含量限值(如下表)。
部位 |
可萃取双酚A含量限值 |
眼镜脚 |
25 μg/g |
鼻托 |
68 μg/g |
眼镜框 |
120 μg/g |
镜片 |
302 μg/g |
根据OEHHA对TVC提供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筛查分析,上述TVC会员企业制造、分销或销售的指定聚碳酸酯眼镜产品,当可萃取双酚A含量低于以上限值时,该眼镜不需要张贴加州第65号提案BPA对应的警告标签。
相关链接:
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crnr/issuance-safe-use-determination-exposures-bisphenol-certain-polycarbon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