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怎么做?
针对2019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020年2月12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肺炎机制综发〔2020〕50号)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指导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防止因空调通风系统使用不当而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地保护使用者,针对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提出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的前提条件,运行期间新风口、人员流动性大和人员密集场所、冷凝水和冷却水等卫生管理要求,同时提出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要求,指导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管理者科学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公共场所:是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规定的7大类28种场所。公共场所存在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场内设备和物品容易受到化学污染物和空气微生物污染;公共场所容易传播疾病;不宜监督管理等特点。包括: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了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综合能力,可以提供公共场所物理因素、化学污染物和空气微生物监测(《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和卫生学评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5-2012),以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效果检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
公共场所物理因素、化学污染物和空气微生物监测指标:室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采光、照度、新风量、二氧化碳、细菌总数、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臭氧、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氡(222Rn)、氨、硫化氢。
游泳池水监测指标:浑浊度(NTU)、pH 、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浸脚池游离性余氯、臭氧、氧化还原电位(ORP)、氰尿酸、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三卤甲烷、池水温度、透明度。
沐浴用水监测指标: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沐浴池水温。
公共用品用具(杯具、棉织品、洁具、鞋类、美容美发工具、修脚工具、其他用品用具)监测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总数、pH。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指标:嗜肺军团菌、β-溶血性链球菌、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效果检验监测指标: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微生物净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