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尼苏达州限制儿童产品和家具产品中的阻燃剂
2019年5月22日,明尼苏达州州长签署了HF 359法案(第47章,2019-2020),通过扩大产品和阻燃剂的范围,加强明尼苏达州法令《贸易法规:消费者保护》(第325F.071 章)对阻燃剂的限制要求。 该修正案新规定了以下豁免要求:
——存在联邦可燃性标准的儿童产品,床垫,软垫住宅家具或住宅纺织品;
——儿童产品,床垫,软垫住宅家具或住宅纺织品或相关套管的电子元件;
——除泡沫之外的成人床垫的组件;
——包含卤系阻燃剂的产品;
——用于缝合床垫部件的线或纤维。
法案要求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产品,软体住宅家具,床垫,家用纺织品四类产品中,有机卤化阻燃剂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该要求对制造商或批发商的生效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对零售商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英文来源:
https://www.revisor.mn.gov/bills/text.php?number=HF359&version=2&session=ls91&session_year=2019&session_number=0&forma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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