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作业台灯性能》新标准解读
GB/T 9473-2017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于2017年9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18年4月1日实施,届时将取代GB/T9473-2008。
该标准规定了以钨丝灯、荧光灯或LED作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读写作业台灯的性能要求。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
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技术指标对“护眼”的台灯进行规范:
1. 安全:
灯具应符合GB7000.204的要求;
2. 噪声:
灯具在正常工作时,其噪声不得大于25dBA;
3. 光学性能:
足够和均匀的照度是读写作业台灯的重要性能指标;
视网膜蓝光危害组别不能超过RG0;
4. 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
评价产品的工作频率;
人体可以接受电磁辐射的限值;
照明设备对人体影响的测量和评价方法。
5. 标记和使用说明书
除了灯具的主要电参数外,还须包含:光源可替换性的信息、适合读写作业的档位或范围、照度等级;色温和显色指数;工作位置等信息。
须申请该认证的企业请注意:
针对该标准的版本变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也对《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8年3月1日发布新版认证规则,并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对新版认证规则的实施做出以下要求:
1、2018年4月1日前,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新版认证规则或旧版认证规则进行认证,如选择旧版认证规则,应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相关的认证流程,2018年4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规则证书;
2、对于旧版认证规则证书,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认证规则实施后、下一次年度监督检查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认证规则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认证规则实施的检测,测试合格后CQC将为其换发新版认证规则认证证书;
3、旧版认证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9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予以撤销。
该标准规定了以钨丝灯、荧光灯或LED作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读写作业台灯的性能要求。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
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技术指标对“护眼”的台灯进行规范:
1. 安全:
灯具应符合GB7000.204的要求;
2. 噪声:
灯具在正常工作时,其噪声不得大于25dBA;
3. 光学性能:
足够和均匀的照度是读写作业台灯的重要性能指标;
视网膜蓝光危害组别不能超过RG0;
4. 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
评价产品的工作频率;
人体可以接受电磁辐射的限值;
照明设备对人体影响的测量和评价方法。
5. 标记和使用说明书
除了灯具的主要电参数外,还须包含:光源可替换性的信息、适合读写作业的档位或范围、照度等级;色温和显色指数;工作位置等信息。
须申请该认证的企业请注意:
针对该标准的版本变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也对《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8年3月1日发布新版认证规则,并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对新版认证规则的实施做出以下要求:
1、2018年4月1日前,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新版认证规则或旧版认证规则进行认证,如选择旧版认证规则,应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相关的认证流程,2018年4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规则证书;
2、对于旧版认证规则证书,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认证规则实施后、下一次年度监督检查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认证规则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认证规则实施的检测,测试合格后CQC将为其换发新版认证规则认证证书;
3、旧版认证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9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