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发布可接触人体物品相关法案的修订案
2017年5月1日,瑞士正式实施关于可接触人体物品法案的修正案(SR 817.023.41)。自2018年5月1日起所有受管制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条例。
该修正案涉及化学毒物方面的要求与REACH法规限制物质相同,详情如下:
1、对珠宝和仿制珠宝的外部组件,例如头饰、胸针、袖口、手镯、项链、耳环、手表,规定金属部件的镉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100mg/kg,铅含量不能超过500mg/kg。
2、36个月以下婴幼儿产品中的塑料和橡胶部件,产品中多环芳烃(PAHs)的含量不得超过0.5 mg/kg。
该修正案中列明的多环芳烃(PAHs)的种类与REACH法规限制物质中的相同,如下:
需留意的是,Reach法规1907/2006附录17第50条规定,玩具(包括儿童运动器材和儿童用品)中能直接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以上任一种多环芳烃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0.5mg/kg;能直接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非玩具类橡胶或塑料部件,以上任一种多环芳烃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1.0mg/kg。REACH法规PAHs的要求基本是针对所有消费品。
此外,此次发布的可接触人体物品法案的修正案(SR 817.023.41),还包括对纺织品及皮革类产品的燃烧性能的要求。
来源:https://www.admin.ch/opc/fr/classified-compilation/20050181/index.html
该修正案涉及化学毒物方面的要求与REACH法规限制物质相同,详情如下:
1、对珠宝和仿制珠宝的外部组件,例如头饰、胸针、袖口、手镯、项链、耳环、手表,规定金属部件的镉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100mg/kg,铅含量不能超过500mg/kg。
2、36个月以下婴幼儿产品中的塑料和橡胶部件,产品中多环芳烃(PAHs)的含量不得超过0.5 mg/kg。
该修正案中列明的多环芳烃(PAHs)的种类与REACH法规限制物质中的相同,如下:
需留意的是,Reach法规1907/2006附录17第50条规定,玩具(包括儿童运动器材和儿童用品)中能直接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以上任一种多环芳烃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0.5mg/kg;能直接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非玩具类橡胶或塑料部件,以上任一种多环芳烃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1.0mg/kg。REACH法规PAHs的要求基本是针对所有消费品。
此外,此次发布的可接触人体物品法案的修正案(SR 817.023.41),还包括对纺织品及皮革类产品的燃烧性能的要求。
来源:https://www.admin.ch/opc/fr/classified-compilation/2005018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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